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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项目结项材料要求

发布日期:2022-10-12    作者:     来源:永利总站ylzz55     点击:

各级各类项目结项材料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2020年5月更新)

(一)重大项目:

详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2020年5月13日更新)http://shkx.hubu.edu.cn/info/1007/2755.htm

(二)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按系统提示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常见问题答疑,参见http://shkx.hubu.edu.cn/info/1007/2450.htm  。提交结项申请前,需向社科处提交最终成果电子版,进行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15%,最高不超过20%,方可提交结项申请。

结项材料包括:

1. 课题设计论证(PDF格式,不超过50M)——以线下方式申请立项的项目,申请结项时需上传立项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原文内容不得改动,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重大转重点项目,还需上传立项时的课题修改说明。

2.鉴定结项成果(PDF或图片格式)——将项目全部最终成果上传。因采取匿名鉴定方式,须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再上传如果是修改后第二次申请鉴定或修改复审的项目,需要提交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修改说明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

可上传多个附件,每个附件文件大小限60M,最多可上传50个附件。

成果形式为专题论文集的项目,论文集开头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收录的数篇论文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结集形成一个文件,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3.总结报告(word文档)——下载结项填报页面的模板撰写并上传到相应位置。内容包括: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情况;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3000字左右。

4.最终成果简介(word文档)——是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的重要材料,请按照平台的内容要求认真撰写。

5.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PDF文档),以及最终成果和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说明材料word文档)

6.查重报告(格式不限)——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没有统一要求,课题组须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对成果中的引文进行标注,查重时请将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按查重机构要求的格式填写在作者栏。有特殊情况可自行说明,如果说明的文字太多,也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文件上传到查重报告附件中。如无查重报告,请上传不查重说明。

7.主要阶段性成果(限PDF文件)——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转载、获奖和应用等相关情况,并附阶段性成果全文,不用匿名。不得填报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成果,不得上传涉密成果和相关信息。

8.经费开支明细账(PDF或图片)——申请结项时须如实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同时上传由责任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打印并经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核盖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

9. 项目预算回执(PDF或图片)——非必填,如无该文件可不提供。

10.  因获奖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需要在管理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PDF文档)。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则等同于成果涉密,该项目不能在平台上申请结项,按照涉密程序上报纸质结项审批书送审。

 

(三)后期资助项目:(2020年12月更新)

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按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最终成果全文、总结报告、修改说明、最终成果简介、专家评审意见、查重报告、经费开支明细账和经费预算回执等材料;另提交纸质版材料: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一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最终成果3套(需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说明:通过鉴定、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将进入出版环节。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予以暂缓结项,反馈鉴定专家修改意见,由项目组限期修改后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复审。修改后仍未达到结项标准或超过限期修改时间仍未完成修改的,由全国社科工作办视情况予以终止或撤项。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由全国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出版。对通过结项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在指定出版社进行统一分配出版。最终成果达到出版标准的,由出版社在平台提交出版证明或出版合同,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据此办理结项。最终成果未达到出版标准或不服从统一分配出版社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四)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详见《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结项办法》http://www.npopss-cn.gov.cn/n/2014/0326/c219644-24743943.html

1.著作类成果

申请鉴定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申请表》2份

(2)成果原著1套,翻译定稿2套。

申请结项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结项审批书》2份

(2)出版成果5套及其电子版1份。

2.期刊类成果:

申请结项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结项审批书》2份及其电子版

(2)资助期内每期样刊5套。

按2007年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的项目,相关表格请在全国哲社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7/0116/c220439-29026341.html下载

按2016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的项目,相关表格请在全国哲社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7/0116/c220439-29026381.html下载

(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鉴定结项材料(2020年7月更新)

1.《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2. 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一式2份,附在审批书中。(需自行找财务处出具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申请》2份;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专家推荐名单》1份

5. 成果简介2份

6. 最终成果8套 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

7. 光盘 (最终成果、成果简介及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贴标签标明项目编号及项目负责人;

8. 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批复。

结项材料审批注意事项:

(一)申请鉴定的材料应是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且与立项申请书、结项审批书中承诺的成果形式一致,最终研究成果已经出版的不能作为结项成果进入鉴定程序,视情况按终止项目处理。

(二)项目成果需匿名,封面、内容均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成员姓名及责任单位名称。

(三)鉴定结项审批书需使用全国艺规办发布的最新版本(2020版),鉴定结项审批书必须原件,不允许提交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需在结项审批书声明和总结报告处手写签名。

(五)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项目负责人不作为项目组成员。

(六)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处需盖财务和审计章并签字,如此项经费使用未达到已拨付经费的50%,需要在末尾处详细列支未使用经费的预算。

(七)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领导批示、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责任单位科研处公章。

(八)与鉴定成果无关的音像制品、宣传类资料、员工论文等,无须提交。

不符合上述要求者,视为材料不合格,无法进入结项鉴定程序。

(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材料

鉴定材料7套,每套材料包括:

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成果附件(专著、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除专著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申请免于鉴定的,须报送鉴定材料3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需再报送鉴定材料6套。

(七)修改复审的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创新服务平台提交修改说明及修改后的成果电子版

(八)修改重新鉴定的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创新服务平台重新提交《审批书》、修改说明及修改后的成果电子版。

其他要求请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和西部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www.npopss-cn.gov.cn/n/2012/0718/c219644-18542551.html

二、教育部项目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

登录社科网,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提交结项申请,并生成相关表格。

1.重大项目需要提交的鉴定和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

(2)项目成果2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

(3)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1份(复印件)。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重大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2套;

(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各1份(复印件)

(二)一般项目

登录社科网,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提交结项申请,并生成相关表格。

1.通过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1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2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2套)

( 4 )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2套;(成果形式为专著,需提供已出版专著原件;成果形式为论文,可提供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正文部分)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三)后期资助项目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

2.项目成果原件2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附:以上材料下载网址:http://www.sinoss.net/

具体结项详情可查询http://www.sinoss.net/2008/0918/330.html

三、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1.《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栏下载)

2.成果简介一式2份

3.最终成果(复印件)一式5份

四、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基本要求

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鉴定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栏下载)

2.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一式2份

3.全部成果的扫描件(PDF版本),扫描顺序为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原文和封底。

4.全部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 需标注受资助(最终成果形式与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形式一致)

以上材料均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前三项的电子版。

五、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

2.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一式2份及电子版

3.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一式2份及电子版

4.成果附件(书稿及合同、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一式2份及电子版

5.相关证明及重要的支撑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

结项材料须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附:具体结项详情可查询:http://jkgh.e21.edu.cn/e21web/content.php?acticle_id=2567

 


链接:各级各类项目结项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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